近日,本会通过“贵阳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平台”,以网络仲裁方式仲裁终结了一起由银行提起的信用卡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5月,王女士与某银行签订了《信用卡领用合约》,领取了一张信用卡并于同年6月份激活后透支消费。但王女士透支后未按约还款,截至2022年6月,已欠款2万余元。某银行遂依据双方在《信用卡领用合约》中“提请贵阳仲裁委员会按照网络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的约定,在催还未果后,向本会申请仲裁。
案件受理后,本会业务部门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送达方式,通过“贵阳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平台”完成了案件的电子送达和仲裁庭的组成工作。仲裁员根据《贵阳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以下简称“《网络仲裁规则》”)的规定,通过平台对案件进行了书面审理,在《网络仲裁规则》规定的答辩、质证和书面审理期限届满后,于近日依法作出裁决并向当事人进行了电子送达。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上的交易需求和纠纷数量不断激增。据不完全统计,某银行目前待处理的信用卡逾期纠纷已有数万件,并且还在以每年数千件的速度增加,而这仅仅是众多金融机构中的一家地方性银行。面对大量的纠纷和有限的裁决资源,仲裁机构急需在公正、专业的基础上拓宽高效解决纠纷的路径。因此,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贵阳仲裁委员会针对大型金融机构案件类型同一、案情相似,且金融机构风控完善、证据较为齐全、事实较为清晰、案件争议较小的特点,在借鉴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和国内其他仲裁机构工作的基础上,于2021年11月12日制定并通过了《贵阳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为高效、便捷服务广大群众,开展网络仲裁工作铺平了道路。在此基础上,本会今年搭建了“贵阳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平台”,为当事人进行网络仲裁提供了一个便捷可靠的在线环境。在整个网络仲裁的过程中,当事人、仲裁员和仲裁秘书均要求通过线上方式实名认证后方可进行仲裁活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的实体和程序权利的同时,减少了因线下送达、领取材料和开庭审理耽误的时间。同时通过系统模板化、批量化处理裁决文书,极大地提高了案件仲裁的效率,降低了债权人进行仲裁的成本。
目前,本会已经打通了首家银行网络仲裁通道,6家银行累积案件的转接工作也在有序开展。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日报社共同评选的第二届仲裁公信力全国十佳机构,贵阳仲裁委员会将在确保公正、专业的基础上继续探索网络仲裁工作新方法、新思路,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