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南明中心工作简报
2016年11月07日,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南明中心受理了一起按仲裁审理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事故发生于2016年10月21日,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多次来到调解中心寻求帮助。由于伤者特殊,怀有身孕,对伤情无法确诊,在医院留院观察很长时间无法终结案件。伤者家属怕影响胎儿,情绪极不稳定,来到调解中心,向车方索赔三万元赔款。调解人员认为,按照法律法规,明显觉得伤者家属的做法不妥,遂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解释,特别告诉伤者提出这样的理赔条件有失公平。通过反复对各方当事人开导、劝说,最终双方同意以5000元达成这次交通事故的赔偿达成协议。在我委仲裁员的积极努力下,使这起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矛盾的案件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有效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地矛盾纠纷。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南明中心工作简报
时间: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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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调解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