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南明中心挂牌成立
8月26日,“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南明中心”在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挂牌成立。市政法委、贵阳仲裁委、市交管局、南明区政法委、市交管局南明区分局等单位领导及负责人亲临办公现场调研指导。
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南明中心,经过近一年的各项筹备及对专业人员的培训,于8月8日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得到贵阳仲裁委、市交管局和南明分局的大力支持,在南明分局事故处理中队干警的大力配合下,到8月26日,共接待咨询318人次,调解纠纷95起,其中重大事故2起,已通过仲裁确认结案33起,涉案标的191844.04元。
调解中心负责人就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南明中心前期准备情况、试运行情况向各级领导作了汇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志坚、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卜贵荣对南明中心试运行开局良好给予充分肯定。何志坚书记指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贵阳仲裁委积极主动发挥仲裁优势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做法值得学习。
何志坚书记强调,事实证明,这项工作自从在云岩区分局试点以来,在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云岩区由于交通事故处理不当或者不及时导致的不稳定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同时极大地缓解了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压力。贵阳仲裁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开展此项工作的成本,是一项很不错的创新举措,实现了从人民调解到仲裁调解的无缝对接,使“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卜贵荣主任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何志坚书记的要求,与南明分局一起,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强化保障方面做好工作,推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机构、组织等有效衔接配合,建立起更加完善健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条件成熟后,按照市政法委的要求,在全市推广此项工作。
最后,何志坚书记要求,仲裁调解交通事故取得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按照“多方协调、联调联处、综合化解”的原则,及时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