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预算公开说明

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6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1、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的送达、民商事调解、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2、收取和管理仲裁费。3、承担贵阳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完成贵阳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人员构成:我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我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人(含工勤人员2人)。现有在编人员16人,负责完成仲裁委日常行政管理工作;退休人员3人。外聘工作人员11人,协助仲裁员开展案件审理的相关业务工作;此外我委还聘请来自于法律、房地产、建设工程、贸易、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的243名专家或知名人士担任仲裁员负责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及裁决工作。我委还聘请了委员会委员15人、监察考核委员会委员9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59人。

二、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251.88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25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88万元,项目支出3019万元。
    2016
年项目支出预算30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支付仲裁员、记录员劳务报酬、办案费、宣传费、办公费等有关业务支出、及仲裁业务用房经费。

三、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具体支出内容: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接待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等发生的接待费用,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万元。具体支出内容:单位业务用车、案件有关文书的送达、案件调查、现场勘验、因公出差等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和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由我市实行统筹管理、总额控制,2016年我单位无预算。

                           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6311

时间: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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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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