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委办于2月11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项规定动作有条不紊开展,自选动作亮点纷呈,基本做到了开展活动与做好工作“双促进,两不误”。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等不良工作习惯,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委“四风”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必须针对上述现象进行整治。经研究,我委办提出了仲裁工作“四个严禁”,即严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严禁上班时间吃东西、打游戏、玩手机、逛网店;严禁离开工作岗位,随意外出溜达消闲;严禁对待当事人服务不主动、不作为、动作散慢。
上述“四个严禁”规定与我委办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一经查实不仅按照规定比例或数额扣罚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奖金,所在处室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规定要求各处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要求处室工作人员,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四风”建设的开展,逐步杜绝“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各种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和谐仲裁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