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至9月23日,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发展处长何宁阳、立案处长张小红到武汉参加由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大连、郑州、武汉、贵阳、成都五城市仲裁委主任发展工作座谈会。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题为“高举发展旗帜、勇攀发展高峰”。卢云华司长代表国务院法制办领导首先致辞,在肯定近几年来全国209家仲裁机构发展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先进的仲裁法律制度与相对滞后的社会仲裁意识以及初始的仲裁工作水平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仲裁工作的基本矛盾;“仲裁事业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不相适应”仍然是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自2005年提出“二次创业”以来,全国仲裁机构在经过10年发展后走上了促进中国仲裁事业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必由之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仲裁发展的总体效果不明显。对此,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从明年开始,用5年的时间,在全国仲裁界中培植一批具备跨越式发展潜力的“红旗示范单位”,以“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生活和谐发挥的积极作用提升委重要作用”为目标;努力完成“仲裁发展机制市场化、工作体制社会化、机构建设规范化”的三项基本任务,始终坚持我国仲裁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方向,始终坚持长沙会议精神,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努力使“红旗示范单位”成为所在地区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仲裁机构,以更好地带动全国仲裁事业更好地向前发展。
五家仲裁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在会上发言,提出了今后5年的发展目标及具体落实措施,卢云华司长针对五家机构不同的现状特别是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点评;会后,大家互相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和做法。
我委能成为“红旗示范单位”,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法制办对贵阳仲裁工作成绩的肯定。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发展我国仲裁事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基本方针,把仲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抓实抓好;坚持仲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正确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不断创新思路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打造高素质队伍;不断彰显仲裁特色文化突出优势地位,努力使贵阳仲裁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0年10月完成的《贵阳仲裁事业发展十年规划》,为未来十年贵阳仲裁准确把握形势抓住机遇,努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找到自身准确定位奠定了基础;着力强调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政府办仲裁;强调要在融入市场经济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谋发展;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坚决克服无所作为、小富即满、固步自封的思想;强调打造仲裁特色,不能把仲裁办成“二法院”;强调仲裁文化内涵,彰显“人为本,和为贵”及“公正、专业、服务、高效”的价值取向。2010年,《贵阳仲裁事业发展十年规划》作为经验交流材料在上海年会上推广;2011年7月26日,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在贵阳召开,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仅圆满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同时我委的《科学规范的宣传推介是仲裁发展第一要务》及《贵阳仲裁委开展涉外仲裁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在年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从2009年开始,我委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在全国仲裁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的排名中逐年上升:2008年至2009年在全国209家机构中分别位居第78名和第65名;2010年,受案349件,涉案标的额6.25亿余元,排名第29位;在27家省会城市机构中按涉案标的额排名第16位,总体排名第57位。
卢司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参会的五家仲裁委要从本地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出发,摸清自身家底,确定跨越式发展涉及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目标,积极拓展新的仲裁发展空间,科学制定仲裁发展方案,层层分解目标,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机构内部及仲裁员队伍的统一思想认识的工作;要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下谋划仲裁发展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仲裁发展工作的情况;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争取得到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五城市仲裁跨越式发展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和任务,对五城市未来仲裁事业的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委将以此为契机,深刻领会李军书记在7月27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总路径,努力使贵阳仲裁工作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进程中,为贵阳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勇争上游,树立敢争第一、永不服输的志气,始终坚持高标准,把各项工作做到上乘、做到极致,决不能满足于“凑合”、“差不多”,努力使各项仲裁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再次迈上新的台阶,实现贵阳仲裁工作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