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与云岩区人民法院“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启动

  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与云岩区人民法院院长郑炳洲为启动“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揭牌

  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启动仪式合影

  卜贵荣主任向省、市新闻媒体介绍开展“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情况

我委工作人员合影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完善诉讼与仲裁之间的衔接机制,使仲裁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灵活、高效,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繁荣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构建和谐贵阳,2012年7月26日,我委设立在云岩区人民法院的“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办公室挂牌成立,经过近半年的筹备,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方便老百姓解决纠纷,是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知道,除了法院可以解决矛盾纠纷,仲裁裁决也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纠纷解决方式。现实生活中,因为对其他解纷途径特别是对仲裁的不了解,当事人往往会知道选择法院“打官司”,导致大量的社会矛盾涌向法院,形成诉讼“爆炸”的局面,客观上使得基层法院的办案压力过大,要保证办案质量,高效的要求就很难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此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其中,仲裁是兼具司法权威性和人民调解特点的一种高效灵活且容易执行的解决方式。

  启动诉讼与仲裁相衔接工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法院尤其是立案庭和仲裁委立案处的对接,将符合仲裁条件的可调解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从法院立案庭引导到仲裁委立案接待处,通过为当事人讲解仲裁解纷的优势特点,使当事人选择这一新型解纷方式尽快化解纠纷。贵阳仲裁委员会和云岩区人民法院共同启动该项机制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点:1.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法院办案压力;2.当事人认可法院,通过法院宣传仲裁效果较其他宣传途径更佳;3.当事人对于自己的纠纷解决机构多了一个选择;4.为构建和谐的贵阳司法环境搭建新的平台。

  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副主任陶冶、云岩区人民法院院长郑炳洲等领导参加了此次挂牌仪式。

  启动仪式上,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简要介绍了诉讼与仲裁衔接制度、受案范围、操作程序等问题,解答了当事人可能会产生的一些疑问,如衔接后案件收费问题,特别强调是按照法院的收费标准而不是普通仲裁案件标的额进行收费,就是真正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顺利化解矛盾纠纷。我委为此还专门下文予以明确,旨在更好地发挥仲裁的优势和特色。

  7月30日,由云岩区法院引导到贵阳仲裁委的第一批7个当事人要求房开商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的案件已送至我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已经同意仲裁,目前正在立案接待处审查,即将按照我委庭前调解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