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仲裁委仲裁案件收费具体标准比以前有所降低

  贵阳仲裁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了收费具体标准,比以前按收费幅度的上限标准收费有所降低。如受理费在1001元以上50万元以下部分降低了0.5%;50万元以上部分0.25%;和解裁决的案件还实行封顶收费。这主要是考虑贵阳、贵州在全国属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仲裁当事人适当减轻仲裁成本是必要的。有关收费的具体标准请查看本网“办事指南”中“仲裁费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