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仲裁委员会参加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的意见专题座谈会

2024年11月29日下午2点30分,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仲裁法(修订草案)》”)意见专题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洪兵主持,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光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韦北阳、副主任委员葛正敏以及市人大监司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本会主任卜贵荣、分管业务工作的副主任张译以及业务处室有关负责人参会,并邀请了屈超勇、滕鲁黔、李量、陈磊、彭海英、贾梦嫣、黄捷、罗静、许正海、文永辉(书面意见)10名本会各行业资深仲裁员参加座谈。

洪兵主任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仲裁法(修订草案)》的基本情况。他强调,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函,就《仲裁法(修订草案)》征求我市意见建议,希望与会同志积极建言献策,为全国人大的法律修订贡献有益的经验和意见。

卜贵荣在发言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是仲裁领域的基本程序大法,此次修订恰逢《仲裁法》颁布实施30周年,希望能通过此次修订,充分总结过去30年仲裁发展的经验,为未来仲裁服务国家开放大局、推动中国仲裁走向国际奠定坚实的基础。随后,张译就《仲裁法(修订草案)》中关于仲裁协议、仲裁保全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仲裁司法审查和法律研究的同志分别介绍了市法院以及知产法庭在仲裁裁决的执行、撤销等方面的情况,从人民法院监督和支持仲裁的角度,对仲裁的送达、仲裁的监督程序、重裁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aa22d0bb-23c9-4946-af42-7521b12bb69e.jpg

随后,参会的各位仲裁员纷纷从仲裁制度的发展方向、仲裁机构的性质以及仲裁实践中各个程序的开展等角度出发,就《仲裁法(修订草案)》中仲裁协议制度的完善、仲裁送达的程序和标准、仲裁保全的实施和执行、仲裁裁决撤销及不予执行程序以及草案的其他部分提出了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