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贵阳仲裁委员会联合贵阳市国资委开展新仲裁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3月1日实施的新《仲裁法》相关工作要求,紧扣省、市国资委关于强化监管企业以非诉讼方式化解法律纠纷相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培训由贵阳市国资委法规处处长曾滔主持,本会仲裁员周松担任主讲。贵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子公司分管领导、法务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共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周松阐释了新《仲裁法》将仲裁事业发展提升至服务国家战略的核心变化,对新《仲裁法》关于明确仲裁机构性质、完善涉外仲裁制度、强化仲裁司法支持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随后,他从商事仲裁的概念与范围、优势与特点两大维度,系统解析了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诉讼的本质区别,重点讲解了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及约定方式。同时,周松还结合典型案例,重点阐释仲裁一裁终局、保密审理、专家办案、管辖灵活、国际执行力强等适配国企发展的优势,为国企规范运用仲裁机制化解商事纠纷、防控法律风险提供实操指引。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贴合国企经营实际,对今后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以多元方式化解商事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贵阳仲裁委员会将持续以新《仲裁法》宣贯为契机,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仲裁普法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充分了解仲裁优势,正确运用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