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与省工商局共同调研检查格式合同落实情况

  为贯彻国办发〔1996〕22号文件,摸底检查贵州省内民商事格式合同修改情况、落实综治委〔2011〕10号文件,推行仲裁调解制度,5月底至6月初,贵阳仲裁委与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合同处及贵州省“重合同,守信用”协会一起,共同到贵阳地区及省内六盘水、安顺、遵义等部分地专州建设工程领域的企业走访调研,了解其对仲裁的知晓度、选择率;对格式合同的修改及正确使用等情况;对使用格式合同文本存在的问题等,为今后贵阳仲裁委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奠定了较好基础。

  走访中,不少企业表示,通过近几年来贵阳仲裁委持续不断的有效宣传推进,他们对仲裁的了解和认识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在贵阳市区各主干道的公交车上打出的仲裁醒目宣传广告、在新建的贵安新区高速路口上的大型灯箱广告牌,效果十分突出;特别是因为仲裁案件进入过仲裁程序的企业,对贵阳仲裁的亲和、快速和高效等都有很好的体会。同时,也对仲裁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表示,贵阳仲裁委将继续保持与省工商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充分利用工商部门规范管理市场经济秩序的平台,以贯彻落实《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为契机,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努力使之成为解决市场经济活动纠纷的首选方式。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协会秘书长刘中华、副秘书长王彪及我委仲裁二处处长何宁阳参加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