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收看“时代楷模”刘芳同志
先进事迹发布节目
近日,贵阳市白云区第三中学教师刘芳同志荣获中宣部授予的全国“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是我市的第一位“时代楷模”。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她的事迹,弘扬她的崇高精神,我委办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通过单位QQ群、微信群通知全体职工于当晚22:38准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一频道播出的“中国梦——时代楷模”刘芳同志发布仪式,并于8月29日上午交流观后感。
此次“时代楷模”发布以“我们的价值观 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现场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时代楷模”刘芳的表彰决定,发布了刘芳的先进事迹,播放了反映她先进事迹的短片。1993年大学毕业的刘芳成为了白云三中的一名语文老师,1997年, 26岁的刘芳执教还没几年就被确诊为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萎缩,双目视力逐渐开始下降,但是积极乐观、意志坚定的刘芳并没有被残酷的现实压倒,她仍然坚定地驻守在三尺讲台。2007年,刘芳被迫放弃了心爱的教学,但眼睛的完全失明也没有让这个顽强的人停下脚步,她担任校园心理咨询室辅导教师,从心理辅导的角度继续从事着她热爱的教育事业,关心着学生的成长,被称为“中国大山里的海伦·凯勒”。
8月29日上午,我委办组织干部职工交流观后感,所有党员干部均表示被刘芳同志的先进事迹感动,决心以刘芳为榜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努力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本着对群众尽心、对工作尽职、对社会尽责的态度,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努力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