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年729日下午,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卜贵荣主持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中央审议通过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学习中,卜贵荣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的背景、实施的作用和意义进行解读和深入分析,对问责的范围、追责的形式进行了系统地阐述,并结合历史典故和党的发展历程分析了目前的现状、部分党员存在的问题,明确党员应该做什么,怎样做。 

卜贵荣强调,仲裁委办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此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此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委办党员的党性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学习,党员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作为党员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担当就是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