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 第二次筹备会议召开


 

贵阳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

第二次筹备会议召开



  7月15日下午,贵阳仲裁委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第二次筹备会议在我委办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单位及人员有: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下简称省招投标协会)会长秋佩莹、省招投标协会副秘书长黄艳、贵阳市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下简称市招投标协会)李若瑶、我委仲裁员、原省工商局合同协会会长刘中华、我委仲裁员、鼎尊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俊杉、我委仲裁员、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年、我委仲裁员、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钰以及部分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卜贵荣、业务一处处长陈明祥、业务二处处长何宁阳、立案处处长张小红、业务处内勤罗弦等参会。


  会议由卜贵荣主任主持,她首先介绍了贵阳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评审中心筹备情况、设立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可行性意见,简要介绍了我委初步拟定的争议评审规则、专家评审协议、建设工程争议评审约定书等示范文本。刘中华仲裁员介绍了贵阳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评审中心的重要性和下一阶段的工作构想,他对争议评审规则提出合理建议,指出,规则应当完善程序时间、期限方面内容,应当公布专家名单,应当借力行政部门广泛推行。邱佩莹会长表示,愿意为行政部门和贵阳仲裁委建设工程评审中心牵线搭桥,以期能以行政部门为主高效推行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工作。会议最后,省、市招投标协会代表以及其他参会人员围绕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与招投标协会工作衔接方式以及上述示范文本(初稿),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和交流。会后各专家还将就上述示范文本提出专业性意见,以增强示范文本的可操作性。


  下一步,我委在省招投标协会提供的专家候选人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可能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尽可能地网络更多的行业专家参与其中;同时尽快和省住建厅、省工商局沟通,把贵阳仲裁委牵头实施的此项工作列入实际操作要求,落到实处,为建设工程领域规范化运行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施工单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