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仲裁 调解中心工作简报



 贵阳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仲裁

  调解中心工作简报(七)


  7月24日下午,贵阳仲裁委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成立2周年工作座谈会。省政法委、省司法厅及市政法委相关领导、仲裁委专家顾问团全体成员、仲裁员及律师代表、市公安交管局各分局负责人、各事故中队负责人、相关企业代表及省市主要新闻媒体等参会。贵阳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卜贵荣、贵阳仲裁委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陶冶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3年7月到2015年7月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仲裁调解中心”)的工作情况。贵阳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介绍了仲裁调解中心成立情况。2013年初在市法制办和交管局、仲裁委共同牵头下,仲裁委组织人员到省外学习经验,把外地仲裁委的创新工作实践结合贵阳当地情况,将交通事故处理从“余杭模式”到仲裁调解模式的完善,从而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打造这一创新试点,使交通事故当事人多一条维权途径,最大程度地发挥仲裁制度在纠纷解决方面的作用。卜主任并对各位老领导、市交管局及各分局两年来对仲裁调解中心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仲裁调解中心主任丁秋虹在会议上汇报了仲裁调解中心从2013年7月至今,接待的调解人数、受理案件数、涉案标的金额。两年来,仲裁调解中心依托交警云岩分局事故中队事故处理平台,借助仲裁调解的优势,立足于为民服务的宗旨,为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减轻了事故处理交警的工作压力。


  会上,市政法委综治办曾元进主任对仲裁调解中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仲裁委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模式是成功的,为平安贵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并要明确仲裁委在近期内完善南明、观山湖区仲裁调解中心的建立。


  各仲裁专家顾问团成员,市交管局负责人及仲裁委负责人就推进《仲裁法》宣传,加大仲裁调解中心的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仲裁委负责人表示要努力克服工作人员紧张、经费来源困难的难题,积极拓展南明、观山湖区仲裁调解中心的成立,加强仲裁员管理,提高办案质量。

  参会的专家顾问和交警云岩分局负责人一致认为,目前仲裁调解中心的运行机制,思路来自于《仲裁法》,这是法律依据,解决民间纠纷,调解可贯穿于很多领域,仲裁的优势即可达到无缝连接,中心运行两年是成功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高效便捷处理问题,这是社会管理的创新。


  最后,各位领导及专家顾问团成员对仲裁调解中心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心,通过此次会议,这项工作应进入常态化。人、财、物是常态化工作的基本保证,需要省市政法委和相关部门给予经费和人员的支持;二是这项工作从社会角度讲,节省大量时间,对事故双方是一条可行便捷方式,仲裁委可探索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运行方式;三是交通事故调解今后应纳入法制轨道。既解决了社会矛盾,又缓解交管局和地方法院的负担。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仲裁调解中心今后要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仲裁,有限整合资源,提高办案质量,仲裁员、人民调解员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案件合法、公平、公正。仲裁调解中心要与调处中心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联系,发挥联合调处纠纷的作用

  因此,我们相信,随着课题调研的逐步深入,今后贵阳仲裁委在这一领域比将有所作为。






时间: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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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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