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成员开展讨论活动
我委今年申报的由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贵阳仲裁委主任刘文新同志任课题组长的贵州省社科院课题《贵州省建立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全体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初稿已经完成,为进一步完善课题文本,使课题内容更符合工作需要,11月28日下午,在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主持下,课题组成员与课题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共同对课题进行了修改,课题组成员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将在汇总意见后作修改。
在我国市场经济模式及法律制度框架下,建设工程项目如果发生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是协商、仲裁、诉讼三种方式。实践中,双方的实质问题是由于发包方和承包方、施工方之间存在的强势和弱势地位差异造成的,很难以协商的方式和平解决。仲裁和诉讼是我国建设项目争议解决的重要方法,但当问题最后解决的时候,这两种方式往往都面临裁决周期长、花费金额高、消耗精力大、结果执行难的问题,一个完整的程序走下来往往使得当事人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弄得疲惫不堪后却无法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因此,经济市场迫切的需要一种便捷高效、经济、专业、公正的争议解决方式,即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制度以形成我国多渠道、多方法、多形式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机制。鉴于仲裁这种源自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自主纠纷解决方式比诉讼有更多的优势,尤其是专家办案对于解决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诸多好处使得更多的当事人倾向于选择仲裁而不是诉讼。仲裁方式与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有很多契合点,可以说,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制度是介于调解和仲裁之间的一种国际工程项目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工程开始或进行中,由当事人选择业内权威的、与双方无利益关系的独立评审专家,组成争议评审委员会,就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及时提出解决建议或者作出决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因此,如果将其与快速解决建设工程争议有机结合,就会极大促进这类问题的顺利解决。近几年来,贵阳仲裁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已经跻身于全国仲裁机构发展前列,社会影响力和仲裁公信力逐年上升,贵州目前正处于有史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最难得的机遇期,怎样更好地为贵州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也是贵阳仲裁委一直认真思考的课题,自从2010年开始,每年贵阳仲裁委都会结合贵州实际进行课题调研;经过几年持续的仲裁发展,特别是审理裁决了一批比较影响比较大的公投建设项目后,更加感觉到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的争议纠纷解决方式是仲裁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现在的贵阳仲裁委已经具备了成立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构的能力。
本课题于今年初立项,得到了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贵阳仲裁委主任刘文新同志的大力支持,副市长吴军同志亲自督办落实课题经费,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住建局下属的贵阳铁投、贵阳城投、住投、轻轨、金阳公司等五家投融资公司也积极参与了课题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