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工作阶段总结会议召开

  10月22日下午,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工作阶段总结会议在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召开。市政府法制局局长、贵阳仲裁委副主任(兼)付涛代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贵阳仲裁委主任刘文新同志到会并讲话。会议由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主持,老同志白兴、我委副主任陶冶、市交管局纪委书记徐萍、云岩分局的班子成员及参与此项具体工作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3年7月26日,根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贵阳仲裁委主任刘文新同志的指示精神,贵阳仲裁委在市交管局云岩分局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

  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成立后,日常工作由一名交通事故专职调解民警、一名专职仲裁员以及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负责。事故处理民警从以往繁杂的调解工作中脱离出来,将精力全部集中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取证、事故认定等工作,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事故认定书下达后,通过事故处理民警的引导,各方当事人可以前往调解中心,根据需求自愿选择有关损害赔偿的处理方式:自行协商、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由于仲裁调解书或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在调解中心出具了仲裁调解书或裁定书后,如遇义务方违反约定内容的,当事人可持仲裁调解书或裁定书直接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与司法诉讼相比较,体现了简洁快速、成本低廉的特点;同时能够更好的保护各当事方的利益。目前,仲裁调解中心已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80余起,参与交通事故调解120余起,接待法律咨询400余人次,仲裁调解中心工作模式正逐步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认可。

  10月12日,刘文新同志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仲裁调解中心效率,要多一种方式,速度更快地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为进一步强化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的作用,提升工作效率,根据刘文新同志的指示,召开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工作阶段总结会议。会上,付涛局长代表刘文新市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更好地彰显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在已经取得的成效基础上注重分析案情分析,力争使办案程序更方便快捷,同时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要;三是对今后的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要有明确的思路,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地采取有效举措使更多的当事人知道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付涛强调,下一步仲裁委和交管局要着力加强对中心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使交警和仲裁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中心的工作成为贵阳仲裁委和市交管局的创新示范。老同志白兴、卜贵荣副主任、徐萍书记充分肯定了中心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为逐步扩大中心的影响,今后将形成例会制度,定期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会上,具体负责中心工作的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会后,将形成会议纪要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贵阳仲裁委主任刘文新同志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