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非公企业民商纠纷仲裁工作座谈会暨贵州省仲裁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在六盘水市召开

  2009年11月14日,贵州省非公企业民商纠纷仲裁工作座谈会暨贵州省仲裁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在六盘水市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仲裁工作程序简便灵活、保密性强、氛围友好等特点,为化解非公企业纠纷、构建我省非公经济的良好发展环境服务。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省政府行政复议办专职副主任高煜明,贵州省工商联副主席宋新民,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邹渊、副会长潘弘、陈朝洁、翦继志、李学芬,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等出席会议。六盘水市政府秘书长龙秋芳代表六盘水市政府到会并致欢迎辞,会议由六盘水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蒋林富同志主持。

  贵州省工商联副主席宋新民,贵州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李勇,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贵阳仲裁委员会发展处处长何宁阳分别就我省非公企业民商纠纷仲裁工作开展情况做了介绍。仲裁法学研究会09年年会首先对征集的论文讨论、交流,并从中甄选出10篇优秀论文予以表彰奖励。年会还对2009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了2010年工作。

  最后,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省政府行政复议办专职副主任高煜明讲话。他指出,当前,我省正在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并将其作为做大做强我省经济的突破口,这就对非公企业仲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非公企业纠纷较大比例地吸入仲裁途径解决,是法律赋予仲裁机构的任务,更是发展我省非公经济的需要。因此,全省仲裁机构和仲裁工作者要从构建“和谐贵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认清非公企业仲裁工作的重大责任,切实为非公企业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的仲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