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工作简报
贵阳仲裁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在各个领域开展仲裁调解工作,服务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工作实际情况,于2015年04月21日向贵州省司法厅提出贵阳仲裁委员会关于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情况报告。贵州省司法厅已于2015年05月04日对贵阳仲裁委员会发起设立的“贵阳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备案。
贵阳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已正式成立,为方便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的开展,目前已聘任9个人民调解员,所聘任的人民调解员对交通事故调解处理流程了解,熟悉交通事故调解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的人民调解员专职从事道路交通工作几十年,具有丰富的交通事故处理及调解经验。
贵阳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方便了贵阳仲裁委员会今后在各区域仲裁调解工作的开展,对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工作有极大作用,为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提供便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公平、公正、高效、快捷地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服务,促成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根据调解协议及时制作仲裁调解书,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
2015 年 05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