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工作简报(二)



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工作简报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辆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在逐年增多,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妥善解决和化解交通事故造成的争议,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人民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常常因为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矛盾纠纷,特别是一些伤亡事故甚至导致辱骂、打架等行为,个别当事人还因为协商不成、诉求不能满足等原因出现用违法手段来争取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仅对当事双方造成伤害,还对社会和谐与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如何妥善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社会的稳定和谐息息相关。交通事故的处理,不仅涉及行政执法,还涉及财产、人身、保险等诸多民商事法律关系,处理难度也非常大,光靠交管部门难以彻底解决问题。因此,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合力消化矛盾成为必然选择。经过长期的积极探索、认真思考、分析现状,按照贵阳市政法委关于社会化管理创新的工作要求,2014年07月已成立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处云岩中心。


  现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处云岩中心已走上正轨,相关部门现已着手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处南明中心,为南明中心的顺利成立,我单位于05月已与南明区交警大队就南明中心的成立多次交流,涉及了办公场地、相关人员的到位问题等,与南明区交警大队的对接,取得了很满意的效果,现南明中心成立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这种以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多种方式为基础,多机制相衔接的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处新模式,在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少矛盾、简化流程、便民利民,以达到高效快捷、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为矛盾纠纷的联合调处积累了经验,减少了信访投诉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

  2015年05月21日





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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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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