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速调速快 彰显仲裁高效优势

  2014年5月14日,我委办立案处成功调解一例房屋联建纠纷。因三申请人共同出资以二被申请人自建房为基础共建房屋,双方约定建成后五人共有此房,房屋建成后二被申请人不履行协议内容,三申请人与之多次协商无果于是提起仲裁,要求二被申请人将三申请人登记为房屋共有人。

  本案脉络清晰,证据确实充分,被申请人接到立案处电话即表态得到法律文书后能立即执行。立案处工作人员迅速组织调解,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并交双方当事人签收。这使得本案在一日内完成立案、调解、文书制作及送达等程序,双方当事人对此表示满意。

  在近两年立案处受理的庭前调解案件中,立案处均在公正、和谐调案的基础上融入高效理念,80%以上的案子均在2个工作日内结案。

  诚如法谚所云: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立案处工作人员对案件情况的及时梳理及对文书制作的熟悉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办案效率。立案处的庭前调解程序以更加人性化、更加高效为指导思想;以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为办案理念,积极融入法治大调解格局中,为和谐贵阳作出应有贡献,同时大力彰显仲裁高效这一独特的优势。

  2014年5月23日

时间: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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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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