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9日上午,我委就如何在现阶段深入贯彻落实国办法【1996】22号文件、仲裁怎样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服务与省、市工商局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贵州省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会长刘中华、秘书长王彪,市工商局市场处黄智平副处长,市场处盛建钧应邀参加座谈。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仲裁发展处处长何宁阳、副处长丁秋虹等参加座谈会。
刘中华会长介绍了《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的制定、出台经过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介绍了企业格式合同的分类、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条款设定及合同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订立仲裁条款解决纠纷的基本情况。何宁阳介绍了贵阳仲裁委服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工作安排,就建立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如何通过提高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合同中选择贵阳仲裁、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方式帮助企业在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等环节防范交易风险,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简要的叙述。
刘中华会长对如何提高企业在合同中选择贵阳仲裁、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方式帮助企业防范交易风险的仲裁工作提出了具体、详细的建议内容,并提出在调查、引导守合同重信用会员企业选择贵阳仲裁、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同时,可利用促进会的平台向会员企业大力宣传仲裁知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与会同志对提高企业在合同中选择贵阳仲裁、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方式帮助企业防范交易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在经营中经济交易比较频繁,在经济合同中涉及仲裁的范围也比较广,通过仲裁的方式可以在经济合同中起到防范和规避的作用。
卜贵荣副主任要求,为落实仲裁服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工作精神,我委将把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列为今年我委承办的市委重点课题《贵阳仲裁跨越式发展研究》的重要内容,为今后开展这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将明确专人联系和服务企业工作,拟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仲裁知识调查问卷,与省、市工商部门共同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走访,了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仲裁意识及在合同中选择、订立仲裁条款情况,针对调查结果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加强研究,采取切实措施,为我市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