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煜明同志在贵阳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省政府行政复议办专职副主任 高煜明

  (2009年12月21日)

  同志们: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第三届贵阳仲裁委员会任期已届满。今天,贵阳仲裁委员会在这里举行换届会议,标志着新的第四届贵阳仲裁委员会将正式履职。回顾14年来贵阳仲裁委员会走过的光辉历程,过去三届贵阳仲裁委员会在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积极化解民商事经济纠纷,减轻政府处理社会矛盾压力,优化省内投资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省仲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讲,自1996年贵阳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仲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和谐仲裁理念,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裁决了各类民商事纠纷2100余件,涉案标的总额达20余亿人民币,从而彰显了中国仲裁的特色和功能,为维护我省经济稳定,构建和谐贵州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二次创业中,经过贵阳仲裁战线上同志们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仲裁服务领域进一步得到拓展,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得到较大提高。同时,通过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努力,贵阳仲裁委员会在案件数量、案件质量、规范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仲裁制度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成为国务院法制办指定的全国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国务院法制办还决定2011年全国仲裁年会在贵阳召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贵阳仲裁委员会在贵阳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支持下,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以及仲裁战线的同志们共同努力所取得的。为此,我受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朱玉同志的委托,代表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向关心支持仲裁事业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和辛勤工作在仲裁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并衷心地祝愿新一届贵阳仲裁委员会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使我省仲裁事业取得更大的发展!

  回顾过去,贵阳仲裁委员会的工作硕果累累,展望未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尤其当前在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坚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做大做强我省经济的突破口”后,如何通过仲裁工作,促进非公经济的发展,并为我省今后仲裁工作提供广阔的舞台以及在完成了一次新老交替后,如何进一步继续做好仲裁工作,大力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我办作为联系指导单位,在此,关于仲裁业务工作我就不必多说了,仅就今后仲裁工作的发展讲三点意见供参考。

  一、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认清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应当说,贵阳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在总体上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在全省走在前列,一些方面在全国也是靠前的,但也面临着许多新的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当前我们国家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导致民商事活动中产生纠纷的原因和规律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如何在新形势下求生存,求发展,这是对仲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从全省仲裁工作的发展来看,尽管贵阳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首先是仲裁业务发展不平衡,仲裁领域拓展不够宽泛,受理的案件类型比较单一和集中。有的仲裁业务还处于初始仲裁工作阶段。其次是在大力提高仲裁在全社会的普及率和认知度,将仲裁融入市场经济,使民商事纠纷仲裁真正成为一项保障、平衡、协调、处理的机制,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还做的不够。再就是由于仲裁制度的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从而在先进的仲裁制度与相对滞后的社会仲裁意识、初始的民商事仲裁工作之间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障碍。另外,就是仲裁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体制和机制方面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仲裁事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总体来说,我们在发展的同时,同全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上述存在的薄弱环节也说明仲裁工作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还有许多工作可以做。希望新一届的贵阳仲裁委员会要针对当前仲裁工作的实际,勇于更新仲裁理念,找准工作突破口,抓住薄弱环节,加强仲裁制度宣传,畅通仲裁渠道,提高办案质量,拓宽仲裁业务领域,搞好仲裁队伍管理和建设,从而通过依法、公正仲裁好民商事纠纷案件,使全社会了解仲裁,选择仲裁,信赖仲裁,确保仲裁事业又好又快的健康发展。

  二、要实事求是、厘清认识,依法对仲裁机构做出正确的定位

  仲裁机构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法学界和实际工作者都做了许多探索。但我们可以说至少在我国现历史阶段上,仲裁机构不是纯粹的民间性质的机构或组织,更不是个人所有或营利性的组织,我们由政府依法组建的仲裁机构主要是通过裁决民商事纠纷,肩负着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如何客观评价和认识我国的仲裁机构这个问题,去年,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协调司副司长卢云华同志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就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他郑重地指出:仲裁事业快速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仲裁机构是由国家使用国有资产组建的,人民政府担负了保证其所组建的仲裁机构依法运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仲裁法颁布以来,与司法监督制度的衔接制度越来越紧密和完善,为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这是我国仲裁与国外仲裁机构的重要区别和明显政治优势之一。十几年来,各有关人民政府在政治指向方面始终坚持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局出发,注意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认真依法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切实保障仲裁机构依法独立仲裁,最大程度上发挥仲裁优势。在实践工作中对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后勤保障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证了仲裁工作健康、稳定、快速前进。同时,我国仲裁机构明确了与国际接轨是方法不是目的,对于国际做法只借鉴而不是克隆,更不能将其作为评判我国仲裁事业的标准。以上的认识和判断非常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我省仲裁机构的实际。所以,我认为对仲裁机构的定位问题现阶段可以研究,但没有必要再争论了。因为,在现阶段对这个问题的其它说法都是不切合我国和我省的实际。从贵阳仲裁委来看为什么得到较大发展?一个主要因素就是贵阳市委、市政府既在工作上给予正确的领导,又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大力的支持,几届仲裁委主任都是常务副市长亲自担任。因此,希望新一届贵阳仲裁委员会要厘清认识,立足实际,正确定位,使仲裁工作的思路符合仲裁法的立法目的,符合我省实际,符合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规律,真正体现我国仲裁的价值。

  三、要健全和完善仲裁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保障仲裁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这一要求既为仲裁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明确了仲裁工作者的重要责任。我省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结构的变更,利益关系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这些必然会反映到市场经济活动中来,必然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和利益的博弈。因此,我们要化解在经济活动中的争议和纠纷,构建和谐和稳定的经济社会秩序,就要发挥仲裁的重要功能作用。希望新一届贵阳仲裁委员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认真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应现阶段仲裁工作规律的体制和机制,搞好仲裁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仲裁保障、平衡、协调、处理机制的功能作用,从而在依法、公正裁决民商事纠纷的同时,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尤其是市场主体合法、理性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此,在发展仲裁事业的过程中要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基本目标之一,使仲裁工作服务于、服务好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在具体裁决案件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法律和政策之间的关系,以人为本,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地运用仲裁机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发展仲裁事业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当前全国的仲裁工作已经进入到快速发展的时期,形势逼人,希望新一届贵阳仲裁委员会在贵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认真谋划,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乘势而上,大力推进我省仲裁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贵州,实现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时间: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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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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