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松 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关于格式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多有争议,为此做简要分析,以期能够加以厘清。
·问题的提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于其具有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维护交易稳定性等特点,在公共服务、保险、金融等领域格式合同文本广泛适用。与此同时,由于格式合同的文本较为固定,通常文本提供方具有一定的合同优势地位,往往在合同具体条款的确定环节并未充分协商,甚至是没有协商,导致在履行过程中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进而引发合同纠纷。同样,作为体现当事人对或有纠纷如何处理的争议解决条款,也会因为是格式条款而受到效力认定的挑战。
·近年来司法裁判呈现的认识差异
1.未尽到提示义务,仲裁条款不成立
2022年9月15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4民特290号《民事裁定书》,对当事人之间教育培训协议中的仲裁条款进行分析时指出,该仲裁条款以加粗字体标识,但整篇合同有多处加粗字体标识,与其他条款相比,外观特征并不显著,而培训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与其他部分相比,无任何区别。格式合同文本提供方亦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在消费者交付款项、签署合同时曾就仲裁条款履行了充分提示义务或说明义务。按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案涉培训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不成立。
2.当事人提出的仲裁条款无效主张不成立
2023年7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民特1161号《民事裁定书》,对当事人杨某某主张培训协议中仲裁条款为格式条款无效问题进行分析时说明“首先,根据《培训服务协议书》条款,仲裁或诉讼为可选择的条款。其次,案涉仲裁条款并不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也不属于该法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的需特别提醒对方注意的免除或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的条款,杨某某以此为由申请确认该条款无效,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上面两个案例,在公开的裁判文书中呈现的案件基本事实比较接近,但是法院的处理结果完全不同。
·以法律条文为基础的分析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从前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否定格式条款效力存在“不成立”和“无效”两个主张方向。就仲裁条款而言,其条款本身并不会免除或者减轻格式合同提供方的责任,也不产生对双方合同实体权利义务的干涉,也就不会旁涉得出是与合同相对方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因此,以格式合同提供方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来认定此类仲裁条款不成立是极为牵强的。相反,若在某些特殊类型合同中,格式合同提供方通过仲裁条款的设置可能会出现限制相对方程序性权利的可能性。例如培训类消费合同,其合同金额并不高,如果约定的仲裁机构却是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而此类仲裁机构处理的争议方向侧重于商务合同纠纷,其仲裁费收取额度不低,甚至会超过某些涉争合同的总金额,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又例如某些消费类格式合同,将选定的仲裁机构设置成与合同毫无关联的异地仲裁委员会,在争议金额并不高的情况下,势必会对消费者维权动力产生影响,前述情形在客观上出现限制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的状态。故而可以对应《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主张该仲裁协议无效。
2025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九条第(六)项将“约定的解决争议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列为消费者有权主张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也许正是回应对类似仲裁处理权情形的认定问题,使得司法实践更有据可循。
·综合汇总后的个人观点
首先,不能对格式合同中仲裁条款的认定标准予以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合同类型以及合同的权利义务设置加以分析;
其次,在预付式消费类合同中,若约定的仲裁条款产生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的,消费者可以主张仲裁条款无效;
第三,在非预付式消费类合同中,即便格式合同提供方没有尽到的提示或说明义务,也不应当轻易认定仲裁条款与合同相对方存在重大利害关系,进而认定其不成立。除非仲裁条款的设置将直接导致该方当事人的重大权利受到损害,例如国内贸易活动,设定境外仲裁机构处理相关争议等极端案例。
总之,仲裁协议作为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各方均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加以遵循。当格式合同中的确出现严重影响当事人行使其合法权利,仲裁并不适宜特定案件的处理时,也可以依法主张调整此类条款的具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