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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要闻
保驾护航,排忧解难
时间:2015-05-21 [ ] 浏览次数:6947 来源: 视力保护色:

  5月5日,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滨海企业总部的航天某公司给贵阳仲裁委送来了一块提有“保驾护航,排忧解难”的牌匾,以表达在之前不久裁决的其与遵义某建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仲裁委领导及仲裁庭对他们顺利解决棘手麻烦给予理解支持和大力帮助的感激之情。

  由于涉及较长的时间及更迭的许多涉案人,加之是国有资产的转让,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卜贵荣从该案立案开始就高度重视,特别指定了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建担任首席仲裁员,多次听取申请人代理人的情况汇报,与仲裁庭研究该案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障碍,对每一个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细节都认真对待。2014年3月12日,本案开庭审理,仲裁庭经审理发现,由于2010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没有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更没有将必经的评估过程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且由于某种原因,被申请人取得该土地是以极低的价位取得,其行为表明其应当不属于善意受让人。经仲裁庭多次反复做工作、调取相关资料及证据,终于迫使原以为志在必得的被申请人认识到理亏,承认了合同无效。

  考虑到申请人是国有企业,为稳妥起见,仲裁庭在征得仲裁委领导认可后,以裁决书形式对该案依法作出:2010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申请人航天某公司于本案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被申请人遵义某建材公司的定金人民币200万元整,定金不计利息。

  一个困扰国企多年的棘手问题,仅仅用了2个月时间久在贵阳仲裁委顺利化解,不仅保护了国有资产,还使当时牵涉其中的领导班子汲取了教训,认识到了决策必须依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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