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诉源治理,4月22日,我委主任卜贵荣、仲裁发展处处长王常毅受邀参加贵阳市南明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会议。南明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曾璟、南明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胜,副局长黄娅,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世荣,南明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莫慧敏等出席会议。
李文胜局长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成立调解委员会的必要性及仲裁参与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对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随后,黄娅副局长宣读《关于建立南明区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
卜贵荣主任在会上介绍了贵阳仲裁委员会自2005年以来主动参与到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工作的情况以及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尤其是这项工作在2014年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后,引起了更广泛的社会关注。此次与南明区司法局共同成立调解委员会,就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实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曾璟副书记表示,希望贵阳仲裁委进一步优化仲裁调解的办案程序,与人民调解做好互动衔接工作,做到优势互补。参会人员相继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在南明区道路交通事故领域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三位一体”衔接纠纷治理模式,能充分发挥各自的独特优势,有效拓宽当事人合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新渠道,对推动南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后,曾璟副书记和卜贵荣主任共同为南明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