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系列决策部署,8月18日上午,我委主任卜贵荣一行赴省国资委参加关于在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推行仲裁方式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
会议由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安丰明主持,省国资委法规处处长雷有晴、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左云红,我委仲裁发展处处长王常毅参加座谈。
卜主任介绍了今年以来贵阳仲裁委在市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仲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重点分析了主动走访国有企业宣传推行商事仲裁法律制度,引导国有企业引入仲裁方式作为合同纠纷解决路径的有关情况。通过走访发现,国有企业对仲裁制度总体认识不足,知晓率不高,特别是对民商事仲裁的专业性、独立性、快捷性和经济性了解不够,合同争议解决主要依赖法院诉讼途径。但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贵阳仲裁委作为“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卜主任指出,商事仲裁作为与诉讼并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之一,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较其它解纷方式而言拥有高效、快捷、灵活、保密等优势特点,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最好方式。此外,贵阳仲裁委高度重视仲裁公信力建设,不断加强仲裁人才储备,狠抓仲裁案件质量,以实事求是、高效公正的裁决赢得广大当事人的信任和肯定,大力推进仲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贵阳仲裁委拥有充足的信心和底气。同时,希望省国资委给予支持和帮助,让更多国有企业了解仲裁、选择仲裁。
安丰明副主任对贵阳仲裁委大力推进仲裁方式参与诉源治理工作表示赞许,同时针对当前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和纠纷解决中存在的问题,就“仲裁进国企”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操作路径。安丰明副主任指出,贵阳仲裁委作为“全国十佳仲裁机构”,要着力推进专业仲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彰显仲裁影响力、执行力、公信力;要加强仲裁法律制度宣传,做好“送法到企业”服务,鼓励引导企业在纠纷解决方式上主动选择仲裁;要加强培训,将商事仲裁有关知识纳入学习交流,提高国有企业对仲裁法律制度知晓率。
通过交流,双方就推行仲裁方式开展诉源治理达成共识。下一步,双方将建立常态化联络,通过加强仲裁宣传和举办仲裁培训,提升企业对仲裁的认识;通过深入调研,适时出台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行仲裁方式,引导企业结合实际选择仲裁,用好、用活仲裁,推动纠纷高效快捷解决,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