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3月15日与贵阳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仲裁方式开展诉源治理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律师群体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10月18日上午,我委主任卜贵荣一行赴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贵阳)所”)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议。
我委仲裁发展处处长王常毅,案件管理处副处长蒲彦桦,国浩(贵阳)所管理合伙人、主任叶卫,合伙人、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管理合伙人郑世红,合伙人滕鲁黔以及国浩所其他合伙人参加座谈。
会上,叶卫主任首先就国浩(贵阳)所的基本情况、近年来的发展成果,以及在我委担任律师仲裁员的相关情况作了介绍。随后,卜贵荣主任介绍了我委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卜主任指出,今年初以来,贵阳仲裁委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主动出击,先后走访座谈了多家律所、大型国有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等,多方听取仲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汽车、金融、商会等领域、行业内成立仲裁调解中心,目前相关工作开展已取得一定实效。
滕鲁黔合伙人作为我委成立以来的第一届仲裁员,见证了贵阳仲裁委一路以来的成长与发展。针对当前我委大力推进仲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滕鲁黔仲裁员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建议。他表示,一是要扩大格局,拓宽视野,借助当前主流平台、媒体等拓宽仲裁宣传渠道,提高公众仲裁知晓率;二是要加强仲裁员业务培训,促进仲裁员之间的交流学习,定期回顾已办案件,并从中不断总结和提高;三是要加强仲裁员廉洁自律教育,制定并落实严格的管理办法,做到警钟长鸣,保证仲裁案件办理的公正严明;四是要注重人才培养,一方面要积极发挥本土地域优势,培养贵阳仲裁委专职独立仲裁员,做好人才储备;另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给予仲裁秘书上升的渠道和空间,打造一支专业、一流的仲裁队伍,实现仲裁事业的接代与传承;五是要落实仲裁员着装礼仪规范,营造庄严、舒适的办公环境,建立贵阳仲裁良好形象。
省律协会长、国浩(贵阳)所合伙人白敏进一步介绍了律所各个业务团队的职责分工,并表示国浩(贵阳)所已逐步形成独有的文化内涵,稳定传承。白敏建议,贵阳仲裁委与国浩(贵阳)所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必要的资源共享,要将仲裁法律制度纳入执业律师入职培训内容,加强青年律师对仲裁的认识,共同推进仲裁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另外,贵阳仲裁委要严格把控案件质量,提高贵阳仲裁的公信力、影响力,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仲裁裁决的公平正义。
国浩(贵阳)所管理合伙人郑世红及其他合伙人律师相继发言,就律所专业团队建设、律师参与诉源治理调解相关工作、仲裁员办案思路的转变与提高、仲裁公信力与生命力建设、知识产权案件的分流等有关问题发表了观点和看法;王常毅处长回应了通过律所做好仲裁发展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卜主任就国浩(贵阳)所对贵阳仲裁委的关切以及给予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表示,贵阳仲裁委会一直重视人才的培养与传承,并探索独立仲裁员的发展模式;对有损仲裁公信力的行为严加核实,坚决杜绝裁决不公;通过举办优秀仲裁文书评选活动,助力仲裁案件质量不断提高,铸就贵阳仲裁公信力;今后,将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内的交流合作,加强知识产权案件与涉外案件的引导,通过仲裁方式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贵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后,双方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