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贵阳仲裁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5201000010!访问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仲裁要闻>图片新闻
仲裁要闻
贵阳仲裁委员会到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座谈诉源治理工作
时间:2022-10-31 [ ] 浏览次数:6947 来源:贵阳仲裁委员会 视力保护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15日与贵阳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仲裁方式开展诉源治理的通知》要求,10月27日下午,我委主任卜贵荣一行来到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众芳所”)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座谈。



      在众芳所陈仕菊主任一行的陪同下,大家首先参观了众芳所办公环境风貌,对众芳所的文化底蕴、业务团队、党建活动开展都有了全面了解。





      座谈开始,陈仕菊主任对卜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致辞。陈主任表示,党的二十大对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作了安排和部署,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诉源治理工作作为矛盾纠纷预防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与发展,是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重要抓手。法律人、律师是法治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要求我们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还应是社会矛盾的化解者,社会和谐的维护者,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我们义不容辞。



      卜主任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曾说“中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当前,诉源治理是党委牵头、政府主抓,社会共同参与的重要工作。仲裁作为与诉讼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其自身有着严格完备的流程、程序,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快速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因此,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仲裁不可缺席。同时,希望贵阳仲裁委与各位律师达成共识,合理引导当事人运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会上,双方还就如何通过仲裁方式化解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展开了深入探讨和交流。陈仕菊主任结合法律实务,提出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化解当中的“痛点”和“难点”,分析了仲裁参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化解的可行性。卜主任表示,可以尝试参照贵阳仲裁委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相关模式,结合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具体特点及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作,成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仲裁服务中心”或者“仲裁调解中心”,通过“仲裁确认”的方式,形成有效的仲裁法律文书,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仲裁力量。

      我委仲裁发展处处长王常毅,众芳所副主任樊国民,执行主任朱飞,党支部书记李小斌,高级合伙人罗婷、黄建群、陈晨胜、李娜参加座谈。



      会后,参会双方集体合影留念。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仲裁指南| 法律法规库| 在线咨询
版权所有:贵阳仲裁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5201000010 黔ICP:黔ICP备17010035号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11号楼(金融ONE)4层
受案电话:0851-87110600 监督电话:0851-87110610 仲裁调解咨询电话:0851-83890917
仲裁发展处:0851-87110621  贵阳仲裁委员会黔东南分会电话:0855-8670600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0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