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11月25日下发的《省国资委关于用好非诉讼方式强化法律纠纷化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12月13日下午,本会主任卜贵荣一行到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宁能源公司”)座谈诉源治理工作。
本会案件管理处副处长蒲彦桦、仲裁员赵宁,威宁能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发松,副总经理付卫东,董事秘书何凤林,资本部主任李丹,工程部主任孔令标等参加座谈。
威宁能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隶属贵州金元,是贵州省首家集光伏、水电、风电于一体的综合型能源公众公司。公司践行“创造绿色价值”企业使命,以先进能源技术为驱动,突出品牌战略、新能源引领战略和精益管理战略,追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坚定走创新创造之路、清洁能源之路、绿色发展之路。经过近9年的发展,公司产业遍布贵州、云南、广西、广东、青海、内蒙、甘肃、陕西、河北、新疆等省区,并先后荣获“国家高新企业”、“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电力科普教育基地”、“全国光伏电子生产运行指标5A级企业”等荣誉。
座谈中,卜主任在了解威宁能源公司有关案件情况后指出,针对企业“增量”纠纷,首先要做的是企业合规化管理和风控管理,签订合同时,要规范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打消矛盾纠纷化解的后顾之忧;针对企业“存量”纠纷,往往存在着体量大、证据多、时间长等问题,商事仲裁非常灵活便捷,是化解企业“存量”纠纷最适合的方式,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郑发松董事长表示,商事仲裁对于威宁能源公司而言是较为新颖的纠纷解决方式,公司今后将不断加强企业法务建设以及风控管理建设,积极响应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希望贵阳仲裁委在合同规范中和纠纷解决中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最后,蒲彦桦副处长为威宁能源公司参会人员介绍了仲裁的概念以及仲裁和诉讼的区别;赵宁仲裁员为大家详尽介绍了仲裁快捷、灵活、保密的优势以及仲裁在保全和执行中的特点,并就威宁能源公司有关纠纷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和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