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贵阳仲裁委到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座谈诉源治理工作。
我委主任卜贵荣、仲裁发展处处长王常毅,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赵祖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侯永正、三级主任科员王灿,省招标采购协会会长杨波、副会长廖文婕,律师吴欢参加座谈。
座谈中,卜主任总结了仲裁解决矛盾纠纷的特征及优势。卜主任指出,省招标采购协会拥有会员单位800余家,涵盖项目业主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市场经济主体,签订合同是市场经济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明确权利义务的主要方式,而纠纷解决条款作为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受到高度重视。仲裁是约定管辖,只有事前合同约定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才能在纠纷发生时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当前,人民法院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出生效判决期限较长,带来了十分高昂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仲裁方便快捷、一裁终局并且专家断案,更加适合解决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贵阳仲裁委将认真思考如何找准切入点,切实为协会会员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和解决纠纷的良好指引。
王常毅处长介绍了贵阳仲裁委推进仲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在多个行业协会成立仲裁调解中心,开展仲裁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重点结合我委在交调领域中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就仲裁如何介入招投标领域纠纷同大家进行深入交流。
杨波会长介绍了协会会员投诉及纠纷出现的主要环节、原因及常规处理流程,结合省外实践经验就仲裁介入招投标的阶段发表了见解。杨会长表示,协会将立足本省实际,着眼大局,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为会员单位宣传普及仲裁法律制度,推行仲裁方式化解行业纠纷。廖文婕副会长从招投标文件、合同、造价等多个方面为大家剖析了招投标相关纠纷中反复投诉造成行政资源浪费的现象,并为如何发挥协会在化解行业矛盾纠纷中的职责作用提出了解决思路。
赵祖华一级主任科员围绕仲裁基本特征与省招投标采购协会定位以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从政策设计、可操作性等多个方面就仲裁在“标前”、“标中”、“标后”的适用性进行了全面论证和分析。侯永正副处长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协会要充分用好、用活仲裁,先行介入,帮助会员单位化矛盾、解纠纷,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协会,节约行政资源,实现为行政主管部门降压减负的美好愿景。
通过交流,大家一致认为,仲裁是解决市场经济纠纷最适合的方式,要重视合同规范、找准切点,适时约定仲裁、运用仲裁,通过仲裁等多元化非诉讼方式解决市场经济纠纷,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会后,与会人员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