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用好非诉讼方式强化法律纠纷化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仲裁化解国资企业商事合同纠纷,3月24日上午,贵阳仲裁委与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贵州省工投”)召开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
我委主任卜贵荣、仲裁发展处兼综合工作处处长王常毅、仲裁业务处兼案件管理处处长张译、仲裁员周松,贵州省工投董事会秘书赵丽、合规风险部副经理王银辉、法务杨飞参加座谈。
会上,赵丽秘书表明了此次交流的目的和想法,并介绍了贵州省工投所涉纠纷的主要类型以及处理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市场经济主体在选择仲裁时对于“一裁终局”制度的担忧。
对此,卜主任表示,近年来随着仲裁法律制度的推广和普及,仲裁一裁终局逐渐被市场主体知晓,但难免存在误解。卜主任指出,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一裁终局在效率上能充分满足市场经济主体化解矛盾纠纷的迫切需要,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质量方面,贵阳仲裁委拥有近500名来自各行业的专家仲裁员队伍,仲裁案件数量相较人民法院仅有十之一二,每个仲裁案件都经过层层把关、认真打磨,赢得市场经济主体的广泛认可,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服裁服判。图片
随后,贵州省工投与会人员从公司实际出发,就规范仲裁协议签订、案件性质认定、仲裁裁决依据及思路、仲裁保全与执行衔接、仲裁司法审查、仲裁费收取等问题进行咨询,我委与会人员予以详细解答。
张译处长和周松仲裁员表示,仲裁程序十分灵活,当事人可根据需要依法选定仲裁员审理案件,且仲裁严格保密,过程和结果不公开,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这也是当事人选择仲裁争议解决方式的重要原因。同时,仲裁案件审理中,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会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行业习惯、商业规则及合同订立初衷等诸多因素及时作出裁决,兼顾效率和公正以保证仲裁服务质量。
通过交流,贵州省工投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丰,打开了解决纠纷的全新思路,会后将同贵阳仲裁委建立紧密联系,用好仲裁这一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认真梳理“存量”纠纷,规范业务合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