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用好非诉讼方式强化法律纠纷化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11日上午,贵阳仲裁委与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仲裁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贵阳仲裁委员会委员、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卫欢开展仲裁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我委主任卜贵荣、仲裁发展处兼综合工作处处长王常毅、案件管理处副处长蒲彦桦,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燕,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讲座,卫欢教授主要从仲裁与仲裁员、仲裁与仲裁协议、仲裁基本原则、仲裁与诉讼的区别四个方面展开讲座,介绍了商事仲裁的基本内涵与发展、仲裁程序特点、仲裁员聘任资格及条件、仲裁适用范围、仲裁协议效力、仲裁裁决救济以及订立仲裁条款和参与仲裁程序应当注意的问题,让各参会企业对仲裁法律制度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企业用好用活仲裁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卜主任在交流发言中指出,实践中大量市场主体对纠纷解决方式不重视,发生纠纷时惯于提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司法资源早已不堪重负。卜主任指出,在当前诉源治理大环境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防线,要坚持把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发挥好仲裁在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仲裁力量。同时,卜主任还就仲裁裁决效力、涉外仲裁的承认与执行、贵阳仲裁委仲裁队伍建设以及仲裁制度规范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互动交流环节,各企业与会代表围绕仲裁协议规范、仲裁裁决执行、仲裁办案流程等内容提问发言,进一步了解了仲裁的优势和特点。
最后,陈燕副总经理作会议总结发言。她强调,各与会企业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纷途径的优势及特点,发挥其在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努力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企业各部门对仲裁法律制度的了解,倡导企业将仲裁条款写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要强化合同规范管理,综合研判合同条款,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