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工作,储备仲裁后备人才,为法律事务工作的各个领域提供坚实的仲裁人才支撑,6月19日上午,贵阳仲裁委员会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赴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召开共建仲裁学院第二次工作会议。

我委主任卜贵荣、仲裁发展处兼综合工作处处长王常毅,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俞俊峰、教授程南、副教授冯广林,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杜新丽教授、秘书长兼副院长姜丽丽教授参加会议,围绕仲裁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于2015年成立,是仲裁理论界与实务界合作共建的集仲裁学科建设、仲裁人才培养、仲裁科学研究、仲裁法治建设、仲裁咨询服务“五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认可,成为首批国家“商事仲裁与司法”研究基地,并正在建设司法部高端仲裁人才培养基地暨仲裁智库。

会上,卜主任首先介绍了贵阳仲裁委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合作成立仲裁学院,培养仲裁人才、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初心。俞俊峰副院长就下一步与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合作推进“特聘专家-教材编写指导-深度人才培养合作”的人才培养“三步走”计划进行了汇报。双方表示,共建仲裁学院将着力于培养既熟悉民商事法律又掌握仲裁实践特点,能够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仲裁人才。

(杜新丽,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仲裁研究院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仲裁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杜新丽教授和姜丽丽教授详细了解了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办学规模、师资特点优势,对仲裁人才培养积极建言。杜新丽院长指出,仲裁方向人才培养,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人才培养定位,建议以争议解决机制为终端,串联如企业合规等方面的纠纷预防机制,将人才对接的实务需求从单纯设定为仲裁机构,拓宽到整个民商事纠纷处理的律师行业和法务行业。

(姜丽丽,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兼副院长,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商事仲裁与司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姜丽丽教授结合人才合作培养工作的开展,提议表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在专业培养、特别是研究生培养中可以招收专门的仲裁方向学生,中国政法大学可以安排合作导师共同参与培养,贯穿课程讲授乃至其他培养环节。双方还就仲裁方向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达成共识,提出在本科生、研究生阶段,开设通识必修课《仲裁实务》,有兴趣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进入仲裁专门人才培养的本科实验班和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继续学习仲裁高阶课程。
此次会议形成了共建仲裁学院和仲裁方向人才培养工作的好思路、好建议,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的专业支持,明确了仲裁人才的培养目标、学生选拔、培养层次、培养环节、课程体系和师资力量等。大家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在互访互通、师资共享、实践基地等方面积极合作,共同探索联合培养高层次仲裁后备人才的新机制,推动中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