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仲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贵州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的细则(试行)>的通知》(黔维稳﹝2014﹞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拟对贵阳仲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了充分征求干部职工对体制改革工作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改革方案概况
贵阳仲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的主要有:(1)推进贵阳仲裁委员会机构改革。改革后,贵阳仲裁委员会是贵阳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为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法定机构;依法独立于行政机关,与任何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实行委员会制,由委员会进行决策和监督;设立专门委员会;设立“贵阳国际仲裁院”作为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不列入行政机构或事业机构序列;建立党支部等。(2)改制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安置及管理。改制后,撤销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所有人员的事业编制由市委编办收回。改制完成时,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保持原有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不变,由市政府安排挂靠相关单位承接退休组织关系;改制完成后,不愿意继续留下工作的,由市政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流到其他单位或部门。(3)改制保障体制。改制后按照“独立核算、 收支自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的原则。(4)改制后国有资产的管理及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规定进行移交、调剂使用和管理。
二、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就以下内容征求干部职工对体制改革工作的认识以及意见或建议,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认为仲裁机构改制会对仲裁发展造成哪些影响;
2、您认为仲裁机构改制会对“贵阳仲裁”品牌及仲裁公信力造成哪些影响;
3、您认为改制会对职工个人造成哪些影响;
4、您对仲裁机构改制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如果您有对仲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四、反馈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7110612
第三方稳评单位:贵州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0851-86512340
联 系 人:王工
电子邮箱:546812267@qq.com
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