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仲裁服务优势功能,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11月16日上午,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座谈会在贵州省司法厅召开。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卯向东、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韩祥出席座谈。我委主任卜贵荣、仲裁发展处处长王常毅,贵州省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李银红、副主任罗毅,贵州省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朱飞,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仕菊,中国社科院与贵州省社科院联合培养博士后、副研究员王喜,省鉴定协会会长、省法医学会会长屈剑平,名鉴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候治中参加座谈。

会上,卜主任首先介绍了全国部分仲裁机构推行仲裁方式化解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模式和成效,汇报了我委自2013年以来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领域开展仲裁调解工作,成为全省“社会治理创新试点”的有关情况,提出了仲裁调解介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具体思路。卜主任表示,仲裁参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是诉源治理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贵阳仲裁委义不容辞的责任,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开展一定能取得实效,最终实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卯向东处长介绍了人民调解组织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化解中发挥的作用,重点就“仲裁参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能不能做?怎么做?”等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他强调,要充分做好仲裁参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理论研究,确保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策可寻,为工作开展扫清理论障碍;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仲裁的优势特点,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采取先行先试、分级分类处理,为下一步“规范指导文件”的出台打好实践基础。
韩祥处长指出,诉源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重要工作。贵阳仲裁委积极作为,为妥善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主动寻求帮助,充分体现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当前,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下,法院案件增势有所放缓,社会重大群体性纠纷不断减少,万人成讼率有所降低,“医闹”现象得到一定改善。仲裁介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能进一步完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化解渠道和模式,让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快速、便捷地解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与会人员相继发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扣主题,就仲裁参与化解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可行性、公正性、专业性、便捷性、快速性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作了全面交流和阐述,同时还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充分发挥仲裁优势,化解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理清了思路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