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15日贵阳仲裁委与贵阳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仲裁方式开展诉源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12月7日下午,我委主任卜贵荣一行赴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座谈诉源治理工作。
我委仲裁发展处处长王常毅、案件管理处副处长蒲彦桦,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周鑫,贵州大学副教授、兼职律师余波,高级合伙人秦开洪,合伙人李德军,人力行政经理徐蓓蕾参加座谈。
卜主任指出,今年初以来贵阳仲裁委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出击,积极推进仲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政法委彭容江同志作出了“要把律师群体发动起来,发挥律师在合同签订时的指导作用”有关批示。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贵阳仲裁委先后走访调研了多家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等,在调研中发现普通民众对商事仲裁缺乏了解,甚至企业法务人员对商事仲裁也是知之甚少,常常习惯将矛盾纠纷提交法院解决,给早已不堪重负的人民法院带来了更大的办案压力。仲裁作为与诉讼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参与诉源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早已不言而喻。
卜主任强调,要让广大市场经济主体主动选择仲裁化解矛盾纠纷,关键在于“仲裁意识”的培养。要让市场经济主体深入了解仲裁,充分认识仲裁在处理市场经济活动纠纷的优势,尤其是在解决国有关联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企业“陈年旧账”的“存量”纠纷等,仲裁更是不二选择。
周鑫主任、余波律师分别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深入分析了仲裁相较诉讼在处理矛盾纠纷中具备的独有优势和特点。余波律师指出,仲裁是专家办案,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来自行业的资深律师、退休法官、检察官、各行业的资深专家学者,能很好地应对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经济纠纷,专业性毋庸置疑;其次,仲裁文书不上网,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商业秘密,打消市场经济主体的投资、经营顾虑。同时,仲裁在程序上灵活高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实体上,对文书严格层层把关,充分体现了对客观事实和公平正义的极致追求,能给当事人提供最为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此外,余波律师从国际视野出发,为大家介绍了当前国际仲裁人才培养的有关情况。
参会人员相继发言,结合以往工作中的仲裁体验,深入畅谈了体会和感受,并就“仲裁化解经济矛盾纠纷的优势”、“仲裁在保全和执行上与法院的衔接”等有关问题在会上交流了想法和意见。
会前,卜主任一行在周鑫主任的陪同下,参观了律所办公环境;会后,参会人员集体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