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贵阳仲裁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5201000010!访问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仲裁要闻>图片新闻
仲裁要闻
贵阳仲裁委到上海市建纬(贵阳)律师事务所座谈诉源治理工作
时间:2022-12-12 [ ] 浏览次数:6947 来源:贵阳仲裁委员会 视力保护色:

      为继续贯彻落实3月15日贵阳仲裁委员会与贵阳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仲裁方式开展诉源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12月8日下午,我委主任卜贵荣一行赴上海市建纬(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建纬(贵阳)所” 〕座谈“建工合同纠纷”诉源治理工作。



      我委仲裁发展处处长王常毅、案件管理处副处长蒲彦桦,建纬贵阳所主任卢安龙,执行主任宋晓霞,律师吴欢、潘兴东、陈修宇、齐江宁、潘飞、李庆祝、金关全参加座谈。



      会上,大家首先观看了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的宣传短片,并听取卢安龙主任围绕律所“团队建设”“主营业务”“建纬优势”等多个方面对贵阳分所进行介绍。卢主任重点介绍了建纬总所及贵阳分所参与建工类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的相关情况,让大家对建纬律师在建工领域的建树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

      卜主任对建纬(贵阳)所一年多来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介绍贵阳仲裁委近期将开展“贵仲讲堂”讲座,邀请建工领域专家朱树英老师同大家分享交流如何运用仲裁方式化解建设工程纠纷,希望大家能积极参与进来。卜主任指出,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事关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大局,也关系到社会民工工资等问题,往往存在着证据多、体量大、结算复杂等特点,通过诉讼方式难以快速化解纠纷。而仲裁自身拥有灵活、高效的显著优势,能弥补诉讼在时效性上的不足,让企业纠纷尽早得到化解,让资金更好地流动起来、生产经营更好的开展起来。




      卜主任指出,当前人民法院面对庞大的诉讼增量,早已不堪重负。仲裁裁决是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只有充分把仲裁的作用发挥出来,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真正为法院松绑减负。然而,很多市场经济主体对仲裁缺乏了解,存在着不敢选择仲裁,甚至排斥通过仲裁方式化解经济纠纷的现象。为此,贵阳仲裁委努力与省国资委积极沟通对接,省国资委近期面向各监管企业下发了《省国资委关于用好非诉讼方式强化法律纠纷化解工作的通知》,为更多市场主体用好、用活仲裁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很好的指引和启发。

      最后,大家还就成立“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调解中心”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洽谈、磋商,力求将有关资源有效整合起来,通过仲裁方式将纠纷化解在行业,消灭在基层,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贡献仲裁力量。



      会后,参会人员集体合影留念。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仲裁指南| 法律法规库| 在线咨询
版权所有:贵阳仲裁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5201000010 黔ICP:黔ICP备17010035号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11号楼(金融ONE)4层
受案电话:0851-87110600 监督电话:0851-87110610 仲裁调解咨询电话:0851-83890917
仲裁发展处:0851-87110621  贵阳仲裁委员会黔东南分会电话:0855-8670600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0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