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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专论
从仲裁在“3.15”活动中的宣传效果浅谈仲裁宣传途径
时间:2015-05-26 [ ] 浏览次数:6947 来源: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视力保护色:

  自1996年8月贵阳仲裁委成立以来,几乎每一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委办都会参加。2015年3月15日,我委参加了由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设在人民广场的活动。

  贵阳仲裁委的宣传形式主要是向前来咨询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发放的宣传资料有四种,分别为介绍仲裁的《你身边的法律顾问》、“贵阳仲裁”拉页和介绍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调解指南》和“工作手册”。据统计,《你身边的法律顾问》较受百姓欢迎,拿得最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调解指南》和“工作手册”均是有车一族才予以关注,而对“贵阳仲裁”拉页关注最少。前来咨询的20人次中,问到仲裁的仅3人,其余的均是涉及自身的法律问题。

  为提高贵阳仲裁委员会的关注度,进一步宣传仲裁法律制度,近5年来,我委办从若干途径积极宣传仲裁,包括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诉讼与仲裁相衔接”机制、请仲裁员到其作法律顾问的单位推行仲裁等。与后两者相比,“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收效最小。究其原因,一是定位不准,“3.15”活动针对的是消费者,而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显有签订合同的,更不用说约定仲裁,因此他们参加本次活动,重点了解的是购物出问题我该向什么部门投诉,而非我还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二是,“3.15”活动的参与者,大都是中老年人,只有此类消费者周末才有空闲时间上街,而他们根本不懂法律,也不关心仲裁,绝大多数是为了“3.15”各个宣传点可能发些小礼品而来,从他们所要宣传资料来看,《你身边的法律顾问》拿得最多,说明他们更需要律师一类为他们咨询问题,我委做的宣传资料,尽管是从宣传仲裁出发,但《你身边的法律顾问》几个字放大且突出,百姓直观的认为这本书是法律顾问书而已。三是,我委每年摆台的位置都是在旅游管理局和烟草局中间,过往行人更多认为我们是投诉机构,是和旅游投诉以及假烟投诉一样的,涉及“劳动仲裁”的临时投诉点。总而言之,百姓不了解仲裁,在工作人员向其宣传仲裁后,他们也不会在下次签订合同时记得约定仲裁条款。愿意签订仲裁条款,愿意接受新事物的年轻人很少出现在这种场合。所以,要想通过“3.15”活动提高仲裁知名度及宣传仲裁制度效果很不理想。

  哪一种宣传方式更有效是贵仲裁委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政府在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实践证明,在大力推广仲裁事业的道路上,没有哪种方式和力量能与政府及其部门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所发挥的巨大作用相比。我们可以在贵阳范围内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2014年,政府给予孟关汽车城4000余个车牌,要求必须在孟关汽车城购车才能摇号上牌(中签率高达90%以上),短短几天,孟关汽车城从平时的门可罗雀,一跃成为金牌销售点,保守计算也有10亿元售车款入账。又比如,金阳客站的安置。客站在哪里,其周边的房价、门面均会涨价,周边做什么生意都不至于做不走。现在政府一声令下将金阳客站搬往西南商贸城,何愁西南商贸城远?何愁那里没有生意做?

  仲裁工作也是如此,成立至今将近20年了,虽然一直得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由于仲裁是“舶来品”,所以其概念很难根植于人们的维权理念中,所以普通百姓尤其是政府组织在维权过程中是否主动想到或者运用仲裁方式,直接关系到仲裁事业的发展。当然,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指出,要”健全都很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特别提出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这既是对仲裁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也表明仲裁方式必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贵阳仲裁委将以此为契机,通过更多的方式进一步宣传仲裁,扩大影响力,提升公信力。

  例如,以去年我委做的课题《贵阳仲裁服务新金融模式工作机制研究》而言,如果我们依托政府,比如,请求贵阳市政府在相关会议上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并对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一些要求:如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对普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在新时期推进仲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加强仲裁机构建设,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发挥仲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又如,市金融办可组织召开金融系统仲裁工作会议,从仲裁的视角出发,指导、帮助金融机构办理担保物权的信贷等业务时正确适用法律、完善合同条款、防范信贷风险。亦可邀请贵阳仲裁委员会为各金融机构举办巡回专题讲座。市金融办可联合相关金融企业尤其是有关金融电子交易类的新型企业一同帮助宣传仲裁法律制度、规范合同文本、落实仲裁条款,在统一的金融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和运行之前,将仲裁服务新金融模式的有关制度和措施作为该电子平台的内容之一……如此,金融仲裁的宣传任务必然事半功倍。除金融外的仲裁也是如此。

  诚然,“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诉讼与仲裁相衔接”机制、请仲裁员到其作法律顾问的单位推行仲裁均是宣传仲裁的方法,我们也不能放松,但更重要的是依托政府,从政府部门着手,更快、更有效的宣传仲裁,提高普及率。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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